【石棺藏屍案】首被告否認謊話連篇 承認藉「呃拐騙」謀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1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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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院審理。(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荃灣工廈單位石棺藏屍案,涉案3名無業被告被控謀殺罪,案件今(1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續自辯,次被告代表律師盤問時指,首被告不論於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及於庭上作供時的說法均是謊話連篇,首被告否認說法。次被告代表律師又指首被告以「偷呃拐騙」謀生,首被告回應「我係無偷囉」,代表律師則指是「呃人」,首被告供稱「可以咁講啦」。

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阿T),劉錫豪(24歲,又名阿豪),張善恒(27歲,阿K),3人均報稱無業,同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張萬里(28歲,阿J)。

首被告今續作供,次被告代表律盤問時指,3名被告於2016年3月3日曾協議「老笠」死者,首被告供稱當時只說「想去老笠」,而有關協議於3人到觀塘海濱視察環境後便告吹,即於案發日凌晨約1至2時。

首被告供稱只是協助次被告找地方「老笠」死者,「佢話佢去做吖嘛」,次被告代表律師盤問時指,首被告不論於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以及於庭上作供時的說法,均是謊話連篇,首被告否認說法。代表律師則指,首被告與第3被告於閣樓使用電腦找尋地方時,次被告正在下一層,首被告根本不想次被告知道,首被告不同意說法。

首被告供稱案發日發生的事與他無關,亦沒有參與其中。次被告代表律師指,案發日下午首被告有理由相信及知道會向死者施用哥羅芳,代表律師指首被告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指,與兩名被告及特赦證人以內褲沾上哥羅芳後臭一臭,庭上卻稱是用作家居用途,根本買來的哥羅芳於單位下層使用是涉刑事罪行,而首被告則參與其中,並施用於死者身上。

首被告供稱最後接觸哥羅芳的並不是他,而因未曾近距離臭哥羅芳,故4人才「傳來傳去聞下陣味咩嚟」。

另外,首被告承認曾於2016年3月修讀珠寶鑑證,次被告代表律師問及首被告是否以「偷呃拐騙」謀生,首被告回應「我係無偷囉」,代表律師則指是「呃人」,首被告供稱「可以咁講啦」。聆訊明續。

記者:林育慧